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7篇
在撰写读后感时,加入个人的情感色彩,使文章更具吸引力,记录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明确自己的观点与立场,以下是52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1
?红楼梦》这本书以林黛玉和贾宝玉凄美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从兴旺到衰败的过程。
放下这本名著,我沉思许久,我随着主人公的喜而喜,随着主人公的悲而悲,下面就让我来说说读后的感受吧!
走进熙熙攘攘的大观园,一个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慈祥的贾母;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姐;直性率真地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最难忘的,就要属林黛玉、史湘云、惜春和晴雯了。下面让我一一介绍一下吧!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总是让我悄然泪下。她多愁善感,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泪如雨下。她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她不愿看花儿随风飘零,就给它们建造了一个花冢,让它们有了自己的家。
史湘云却恰恰和林黛玉相反。她是一个心直口快、乐观大方的女孩。虽然她只是贾母的远堂亲戚,很少来贾府,却和大家玩得那么开心,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仅仅如此,她还在诗社中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她的诗也是非常乐观的。
惜春是贾府的第四个姑娘。她性格温柔、随和。有一次,贾母要惜春将整个大观园给刘姥姥。要知道画整个庞大的观园要画差不多一年。可惜春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整个大观园画了下来。我想:要是我,早就不耐烦了!没错,惜春不仅有着温柔的性格,还有着惊人的毅力。
一提起晴雯,很多人读后不理解地问:“这个不值一提的小丫头你为什么喜欢她呀?”我觉得晴雯是最有反抗能力的丫头。她敢爱敢恨。在抄捡大观园中其它的丫头都逆来顺受,只有她站起来反抗。虽然晴雯被赶了出去最后洒泪告别,但她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她使我明白了:做一天狮子也比做一辈子的绵羊强这个道理。晴雯你虽然是个丫头,但是在我心中是最勇敢的姑娘!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形形色色的人物特征,引人入神的情节,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陶醉其中,爱不释手!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2
?草房子》是着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这本书主要写了: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桑桑的同学杜小康家里从富贵到贫穷的变化。原先杜小康的家里是做生意的,之后因为杜小康的父亲驾驶着他的小船出去卖东西时,被大货轮撞了,并因此而受了伤,家里要攒出钱来给他父亲治病,从此杜小康就不能上学了。小说形象生动地展示了一批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的塑造了桑桑、纸月、柳柳、秃鹤(陆鹤)、杜小康等小学生和桑乔、桑师母、白雀、蒋一轮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丰富。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秃鹤演得一丝不苟,他脚蹬大皮靴,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从桌子上操起一把茶壶,喝得水往脖子里乱流,然后脑袋一歪,眼珠子瞪得鼓鼓的“我杨大秃瓢,走到马屠桥……”我喜欢这个片段的原因是,文章写得很生动、真诚,说明了秃鹤很想演好这个主角。
读了《草房子》之后,我觉得桑乔为了治好桑桑的病,连自我的学校也不顾了,天天带他去看病,从那里我明白了没有能比亲情更重要的了。在我的家里也有这一幕,妈妈每一天晚上都会起来帮我打蚊子,还帮我擦药,每一天晚上都会睡不好,这些事对我们来说很普通,但是对于一个校长来说,校长要管很多事,很少有时间陪家人,所以是一件很难的事。正如《弟子规》上所说:“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因此我们此刻就要报答父母。最后,我期望大家必须要从此刻开始,懂得孝顺父母。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3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经济爆炸的时代,且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增长大大超越了个人的接受速度,引发了学习方式的变革。
读书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大家都读过书,各种各样的,励志的、梦想的。今天我想谈谈《傅雷家书》。
这本书是一位父亲——傅雷,写给他两个儿子的书信。傅雷是一个非常关爱儿子的父亲,并把自己的关爱写进了信中,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家书,更是一本教人育人的书。在书中,傅雷不仅是父亲,同时也是儿子的老师、好友,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父亲的关怀、老师的指导、朋友的勉励。
来往的书信中更多的内容是关于艺术与人生的讨论,傅雷是在教给儿子一个艺术家应有的高尚情操,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与个人的荣辱是息息相关的。他教导儿子做一个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为此向儿子寄送大量中国文化资料,生怕儿子离开故土后淡忘。
傅雷作为父亲,也关心儿子的生活与成长,儿子在生活中可能遇到种种问题,比如如何劳逸结合,如何正确理财,以及如何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他在信中多次谈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爱子之情溢于言表。
透过文字,我们可以看出,傅雷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对祖国有无私的敬爱,对两个儿子有贴心的呵护,为了不让两个儿子走弯路,操碎了心,费劲了神。父爱流淌在朴实文字的背后,深沉而温暖!
在傅雷家书中,我们领悟到年轻一代人做事要有调理,不能激进,要谦虚做人,在学习上要狠下工夫。傅雷对儿子的期望,也正是天下父母对自己孩子的所盼所望,让我们斗志昂扬,迎接最美的时代!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4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当我每次快要废寝忘食却抵不住美食的诱惑放下书时,我想起了我们现在的生活,跟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的不同呀!
?童年》讲述了阿廖沙四岁时,父亲逝世。他跟随母亲到了外祖父的家里。之后,母亲又远走他乡,四处飘泊。阿廖沙从小与外祖母外祖父相依为命。外祖父因为缺钱,十分专横、残暴,还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外祖母则是慈祥善良,教会了阿廖沙明辨是非,像一只蜡烛,点亮了阿廖沙的人生之灯。阿廖沙还认识了聪明能干的小茨冈、落魄的“好事情”,还亲眼目睹了小茨冈的死亡……每个人不同的性格,都给阿廖沙造成了不同的影响,他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了他的童年。
其中我最喜欢阿廖沙的外祖母,她善良、乐观、坚强,竭尽全力地关心阿廖沙,尽量不让他受到伤害。她用她的宗教、童话故事和她的歌声教会了阿廖沙正义、善良。虽然生活非常艰辛、屈辱,但她还是保持着一颗宽容的心。
全书毫无保留的揭露了沙俄统治的黑暗,批判了社会对人性的扭曲。赞扬了以阿廖沙为首的一代俄罗斯新人正直勇敢、不惧黑暗的精神。
把阿廖沙的童年和我们的童年比一比,是多么的不同啊!阿廖沙从小失去了亲人,没有了生活依靠。外祖父家的生活又是那么的清苦,但他没有受外祖父的影响,变成一个暴躁、贪婪、自私的人,而是像他外祖母一样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充满爱心的人。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比他那时优越几千倍、几万倍,我们还有理由不好好学习、好好珍惜,成长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5
高尔基出身贫苦,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小说,似乎整篇都是十分沉重的故事,但是“我”却用童真的眼睛、纯真的思想去看,去思考,去叙述。
?童年》中有一段描写“我”的父亲死去的片段:“在幽暗的小屋里,我父亲躺在窗下地板上,他穿着白衣裳,身子伸得老长老长的,他的光脚板的脚指头,奇怪地张开着,一双可亲的手安静地放在胸脯上,手指也是弯曲的;他那一对快乐的眼睛紧紧地闭住,像两枚圆圆的黑铜钱,他的和善的面孔发黑,难看地龇着牙吓唬我。”在“我”——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鬼”眼里,因为对死没有概念,所以在父亲死了的时候,“我”居然一点也没有哭,甚至以为父亲在逗“我”玩。父亲对“我”来说真是非常亲近、重要的人,所以“我”的描述里父亲是“可亲”、“快乐”的人。父亲死后“我”家失去了一根顶梁柱,只能去投靠外祖父。这么一个大变化是“我”的童年真正的开始。
当时“我”的外祖父是一个粗暴的人,两个舅舅正在闹分家,家里笼罩着阴霾、争斗,这些对于初来乍到的“我”来说比较难适应,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抽”,于是“我”被雅科夫舅舅的孩子萨沙唆使,将过节用的白桌布染蓝,祖父将“我”打得失去了知觉。“我”做为一个很小的小孩子第一次尝到了“抽”的味道,虽然现在的父母有明显的家长做派,但相比“我”的外祖父来说,父母们远不及他的严厉。
高尔基与“我”很多的地方都可以重叠,也许就是因为高尔基经历了“我”的童年,所以成为了如此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社会活动家。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6
这本书写的是男孩桑桑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不幸小孩和厄运相拼时的悲惨,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辉,……
书中的秦大奶奶既让人生气,又让人感动!秦大奶奶的丈夫是秦大。他们夫妇过去非常穷,他们为了买下这片土地,工作起来是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日,没有炎热也寒冷。终于买下了这土地。买完后,他们两个人便种上种子。秦大却没有等到麦子就去世了!秦大奶奶倒是看到了收获的季节,但那时,那片土地已不在属于她了!
这一任的校长是桑乔,他一开始就对秦大奶奶感到不快!正好桑乔要一个苗圃。而他看秦大奶奶的那块地不错,便想跟秦大奶奶打声招呼。见秦大奶奶不在,便不理,直接让老师学生拔艾。
秦大奶奶回来时看到这一景象,呆了。嘴上还说:“这是我的地!这是我的地!”被桑乔认为“没有是非观念”的桑桑,也觉得秦大奶奶有道理。最后,秦大奶奶使许多人感到厌恶!不过,有一次秦大奶奶为了救一个小孩,差点把自己的性命给搭上!这时,人们都非常感动,大家都于秦大奶奶好起来了!不过,秦大奶奶为了帮学校拿一个南瓜,不小心掉入水中,淹死了。
读到这,我恨不得把这个南瓜踢飞,多好的一个奶奶呀,就这样永久的离开了我们。时间匆匆,六年过去了,桑桑也考到了一个好学校,他也要离开相处了六年的好同学!这时,桑桑哭了,我也哭了!我不由自主的想起我们班的同学,想起同学们对我的帮助!再过一个学期,我们也要分散了!是啊,我们要珍重友情!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7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摆渡人》我我读这本书是因为书中的内容简介很有趣和有意义。这本书的作者是克莱儿。麦克福尔他是一个美国人,而且这一本书是从英文翻译成中文的。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非常短,结构也很简单,但是有一个哲学的感觉。写的是从一个女孩的第一人称的观点和角度,那个女孩死了而且她是试图穿越未知的土地去天堂,在摆渡人的帮助下她成功到达,但那女孩在天堂不开心因为她爱那个摆渡人所以她离开了天堂去找到她的爱人。
心绪到现在还悸动不定,好像自己和书中的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去找寻崔斯坦,这让我既害怕又特别期望崔斯坦赶紧出现,激动的
是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看过了很多本书了,这是第一次特别强烈的想写书评吧,《摆渡人》是一本非常棒的书,看完之后,你会思考很多,反观自己,说是勇敢,但是我知道我从来没有勇敢过,说会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下去,但是每次到半路我都会恐惧的返回,找各种借口返回,忘记初衷,我知道,这以后我想成为叫迪伦的这个女孩,为喜欢的人与事,勇敢的走到终点。我要大圆满。
我非常喜欢这一本书,当我在阅读时我放不下这本书因为真是太好看了。我也喜欢这书的神秘感,让我一心只想书中会发生什么事。
